案情简介 吴某某与陈某某、李某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,吴某某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.。吴某某委托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姜春律师参与本案诉讼,被告李某某委托其他律所律师应诉,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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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焦点 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,核心争议为借款本金、利息的清偿责任、具体还款方案
.。经法院调解,各方协商确定由陈某某承担还款义务,对分期还款的金额、时间、逾期后果作出明确约定,一次性了结全部纠纷。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姜律师积极组织协商谈判,充分维护出借人的债权安全,设置逾期可全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保障条款,有效规避后续回款风险,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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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结果
经法院确认,双方达成调解主要内容:
1、由陈某某向吴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、利息20000元,并以200000元为基数,按年利率3.85%,自2021年11月18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完毕。还款方式:2022年5月至2025年3月,每月20日前归还5500元;剩余全部款项47908.68元,于2025年4月20日前付清。
2、若陈某某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履行,吴某某有权就全部剩余未还款项,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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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本案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,各方再无其他争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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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69元、保全费1733元,合计4202元,由陈某某承担,该笔费用已经并入上述还款款项中一并处理。
本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字捺印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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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图:

[回顾]案情简介吴某某与陈某某、李某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,吴某某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吴某某委托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姜春律师参与本案诉讼,被告李某某委托其他律所律师应诉,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。争议焦...